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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鸠林中学体育场对外开放安排

11-16     浏览量:51

泉港鸠林中学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公告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泉教体〔2022〕6号)文件精神,为有效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和不均衡情况,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开放对象

青少年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

二、开放场地

学校室外体育设施(橡胶跑道、篮球场、健身场地等)

三、开放时段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上午:9:00-11:00 下午:16:00-18:00(夏令时)15:30-17:30(冬令时)

若遇学校开展活动需要,学校可以临时停止开放。

四、限流入校

每个时段入校人员不超过30人。

五、入场须知(管理规定)

为保障入场人员活动锻炼时的安全,更好发挥体育场地功能,特制定运动场所管理规定:

1、凡进入校园的学生和社区居民,需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配合保安提供健康码,查验行程卡;测温登记后(扫场所登记码),填写《鸠林中学开放体育场所锻炼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进行锻炼。进入校园服从管理,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学校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

2、进入运动场所活动时,应熟知各种场地、器材使用方法规则,不做危险动作,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意外,一切责任自负,学校概不负责。

3、进入场地活动一律穿运动鞋或软底鞋,不穿铁钉鞋或有碍运动的高跟鞋等。在运动场所进行活动时,要保持场内环境整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及大小便,严禁吸烟。

4、不能到教学楼、综合楼及宿舍楼等非开放场所;严禁攀爬围墙、防护栏、吊篮球框和爬球门架等危险行为。

5、可以携带篮球、足球等健身用具进入场地,但不得携带滑板和骑车进入。

6、在进行锻炼或活动时,服从学校管理,严禁在运动场所上横冲直撞、追逐疯打、嬉闹、晾晒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爱护学校运动场所的体育设施、电源电路、照明灯、变电箱、监控摄像头等设施及花草树木;不得擅自移动体育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在运动场所锻炼活动时,请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止个人物品的丢失;若有丢失,后果自负。

9、严禁酗酒、有犯罪前科者及涉疫区域(特别是高风险区域)者进入校园;患各类不适宜锻炼的疾病者,谢绝其进入学校锻炼。

10、严禁团体或个人自行组织在校内搞培训、经营等活动。

11、外来车辆整齐停放在校门口,不准进入校园。

12、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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