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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10-18     浏览量:595

2022晋江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一)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一、办理规定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 向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3、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3 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5、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6、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7、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

01、申请领取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异地申领还需交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材料,并签订提交信息准确、真实的书面承诺书)

02、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

03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之一,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三、办理时限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居住证换领、补领之日起5日内审核签发,并在10日内将《居住证》制作完成。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通过系统打印发放《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四、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冬时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时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晋江市各街道(镇)派出所户籍室

1、池店派出所 晋江市泉安北路333号 0595-85991277

2、西滨派出所 晋江市西滨镇海滨街18号 0595-82022006

3、深沪派出所 晋江市深沪镇坑边村新村88号 0595-88226110

4、内坑派出所 晋江市内坑镇柑市村锦兴路110号 0595-88399802

5、青阳派出所 晋江市崇德路279号 0595-85690112

五、注意事项

1、公民领取新证应当交回旧证。

2、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后,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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