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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惠安县留泉过年补贴政策(企业)

12-22     浏览量:59

惠安县留惠过年补贴(企业版)

一、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对经工信商务局认定,2023年1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企业,并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按企业当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进行奖补,2023年1月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的70%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奖补,用电量不低于60%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封顶15万元。

二、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惠安企业2023年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困难务工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支持企业赴外招工引才

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企业自行组织到省外、市外省内其它地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并经我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2000元一次性劳务补助。

四、深化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才

对惠安县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订单式或“冠名班”培养技能人才,且同批次培养的毕业生有10名及以上与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落实施工单位奖补

对于正月初九前、正月十五前复工的亿元以下县级在建重点项目,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慰问金;亿元以上县级在建重点项目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慰问金。同时,对春节假期(除夕至正月初六)不停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给予施工单位一次性奖励,日均施工人数(不含管理人员)100人(含100人)以上、50-99人(含50人)、10-49人(含10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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