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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工伤保险问题解答

08-27     浏览量:96

2022丰泽区工伤保险全流程

1、丰泽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在哪里办理?

您好,由用人单位向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丰泽区一家企业的雇工发生工伤,工伤认定申请由谁来提出?由谁来受理?

您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向丰泽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您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保险待遇哪里申请?怎么申请?

您好,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向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根据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时,应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经办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对提交材料齐全的,在30日内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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