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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文旅专业人才引进待遇

11-03     浏览量:86

德化文旅专业人才引进

1.鼓励旅游大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到我县旅游企业(旅行社、景区、星级酒店及县导游服务中心)就业,对毕业后与我县旅游企业(不含国企)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我县缴交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时仍在我县企业就业的,经审核公示后,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500名大学本科生5万元、其他高校本科生2.5万元、近三年大专毕业生1万元补贴。补贴分3年发放,第一年工作满6个月发放40%,第二年发放30%,第三年发放30%。

2.鼓励文化产业管理、艺术设计及表演艺术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到我县文化企业(包括各类文化传播公司、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就业,对毕业后与我县相关文化企业(不含国企)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我县缴交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时仍在我县企业就业的,经审核公示后,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500名大学本科生5万元、其他高校本科生2.5万元、近三年大专毕业生1万元补贴。补贴分3年发放,第一年工作满6个月发放40%,第二年发放30%,第三年发放30%。

3.鼓励持有国家中级导游证和外语导游证的导游,与我县企业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从事导游工作满6个月,并在我县缴交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时该员工仍在我县企业就业的,经审核公示后,给予每月生活补贴0.3万元,补贴时间以实际来德化工作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

4.对于德化窑址国家遗址公园、德化陶瓷博物馆等文旅项目建设引进高端专业人才,旅游业界大咖、文化大师和文旅营销团队加盟德化文旅宣传等事项,按照“一事一议”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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